蒙娜丽莎: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7月)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章 问责的范围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主要负责 人)须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