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并由此造成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 独立董事人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 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