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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518048) 电话:(86755)8281-6698 传真:(86755)8281-68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唯捷创芯(天津)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的委托,担任唯捷创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 定,锦天城就公司本激励计划之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注销")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对锦天城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声明如下: 中国境内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锦天城律师不对中 国境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