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晶华微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 总投资额 |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 实施主体 | | | | | | 金 | | | | 智慧健康医疗 | | | | | | | |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 | | | | | 份有限公司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