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业绩承诺方仍未支付逾4300万元补偿款 天域生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9日晚间,天域生物(SH603717,股价7.61元,市值22.08亿元)披露,近期,公司向青海省海西蒙 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刘炳生向公司支付一次性现金补偿款4329.53万元及已 预缴仲裁费31.43万元。 2022年3月,天域生物与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之源)、刘炳生签订《股权战略投资 协议》,以货币资金2.1亿元增资聚之源并获得35%的股权。 但由于对方未完成业绩承诺且未能提供有效的财务凭证,天域生物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不过, 仲裁结束后,对方仍未支付业绩补偿款,因此天域生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并购资产连亏三年 2022年2月,天域生物披露了一份对外投资公告,拟以现金不超过6.1亿元增资聚之源,增资完成后持有 聚之源51%的股权,并获得其控制权。不过,2022年3月,天域生物更改了上述投资计划,新交易方案 为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向聚之源投资2.1亿元,以获得其35%股权。 业绩对赌内容显示,此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聚之源及其实控人刘炳生,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为刘炳 生。聚之源2022年至2024年承诺经审计的累计扣非净利润为9亿元。 根据《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