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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 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工 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化纤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 1 名、生产副总经理 1 名、财务总会计师 1 名、副总工程 师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经理层在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时,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 围的,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 第四条 副经理、财务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在总经理授权下协助总经理工作,对 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本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