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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航天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 事1名。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 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 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