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迈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预留授予日)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