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投: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楚雄火车北站项目)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云 2301 民初 1926 号《民 事判决书》。经审理,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工程的结算工程款金额为 款金额为 1,990.55 万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 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 九十二条规定,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对该诉讼判决如下: 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 1,990.55 万元; 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33.01 万元,并自 2025 年 3 月 2 日起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以尚欠工程款 1,990.55 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受理费 67.17 万元,由原告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55.85 万元, 由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