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邮政编码:10002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Tel):86-10-65219696 传真(Fax):86-10-88381869 二〇二五年七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致: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