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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富科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 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230号 致: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电话(Tel.):(0755) 8826 5288 传真(Fax.):(0755) 8826 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