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相关 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道道全粮油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如出现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 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