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 董事会议事规则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道 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九)根据董事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