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船特气: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 录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 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ESG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