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系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范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规定条件的人士。 第二章 津贴及费用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于享受该津贴办法的 范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保障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充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范指引文件,以及《深圳 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本办法。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6 万元(税前)。若公 司股东会另行审议通过其他标准的,则津贴标准以股东会另行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