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 天健审〔2025〕2-460号华瓷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第 12 页 共 15 页 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天健审〔2025〕2-46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13 页 共 15 页 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2-460 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郑生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14 页 共 15 页 我们认为,华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华瓷股份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 2 页 共 15 页 本复印件仅供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2-460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