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 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专项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未来发展战略,充 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 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 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 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行业发展现状 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陈殿胜 何海东 赵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