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项的公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2,612.2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利息以及诉讼费、处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 用,截至2021年5月7日,公司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请求执行的福建瑞鑫欠款总额为 4,003.7万元(包含违约金、利息以及诉讼费、处理费、财产保全费等相关费用),同时要求福建瑞鑫依 法承担本案的执行费107,437.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进展为公司收到福建省罗源县人民法院对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 司相关资产进行拍卖所得的部分执行款项,金额为人民币2,961,706.7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涉 及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账面价值为零元。因此,本次执行款项的到位将对公司2025年度 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17年3月,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 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榕仲受字第091号】。公司就福建瑞鑫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瑞鑫")及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