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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 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