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境外投资者再投资时,区分两种情形计算税收抵免额度
Di Yi Cai Jing·2025-08-01 02:00
税收抵免政策是给予境外投资者再投资的阶段性税收优惠,境外投资者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仍可享受 递延纳税政策。 8月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 (2025年第2号,以下简称财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 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8号,以下简称征管公告)。现就境外投资者以 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以下简称税收抵免政策)有关执行问题解读如下: 一、在财税公告和征管公告出台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以下简 称递延纳税政策)是否依然有效? 征管公告不影响递延纳税政策的效力,递延纳税政策相关文件继续适用。税收抵免政策是给予境外投资 者再投资的阶段性税收优惠,境外投资者享受税收抵免政策的,仍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 二、如何理解"境外投资者持有再投资的时间"? 境外投资者以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利润再投资情况表》中列明的再投资时间当月,确认开始计算其持 有再投资的时间,以收回投资款与被投资企业按规定完成法律形式变更手续月份中较早的月份,作为停 止计算境外投资者持有再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