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旗下两采油厂均被处罚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获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第六采油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第七十八条,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处以12万元罚款。 第六采油厂违法事实为武峁子采油作业区安平24油泥资源化筛选处理站、新39-28油泥减量化站作业产生的尾渣台账记录不规范:安平24站2024年10月23日至 2024年12月30日尾渣出库、转移台账未记录时间、种类、去向等信息;新39-28油泥减量化站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5月24日尾渣产生、出库台账以袋计量,未 记录重量、种类等信息。持续时间均不足3个月。 麻黄山南采油作业区H57S6油泥资源化筛选处理站从2025年3月22日运行至2025年6月17日停止运行,未建立尾渣产生和贮存环节台账,建立尾渣输出台账记录 不规范(台账部分时间记录错误,未记录种类、去向等信息),时间不足3个月。 |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动态 | 政策法规 | 信用査询 | 信息公示 | 信用应用 | 信用服务 | | 诚信文化 | | --- | --- | --- | | 双公示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