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国润九号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合计持有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青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创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1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7%,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 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0%,以下简称"常州红土")、常州武 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6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9%,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北京红土 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1,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