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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丰股份向实控人定增不超2.3亿获通过 东莞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4日讯日丰股份(002953)(002953.SZ)近日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冯就景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冯就景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冯就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815,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1.61%,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将全额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冯就景拥有的公司表决 权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 册程序。 日丰股份本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文辉、袁炜。 本次向特定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