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行 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 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作为公司的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 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规范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