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胜股份: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业务 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以促进本公司完 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 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