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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29 层 邮政编码: 518035 Tel: 0755—33988188 Fax: 0755—33988199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君泽 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