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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范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 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 理。 第二章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