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股东 会负责审议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第六条 公司企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