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控 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 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 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不在 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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