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 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365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 (含),拟回购股份数量3,488万股~5,5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 694,408,089股的5.02%~7.9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