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负责组织 实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决议,协调各部门推进募投项目执行,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的信息披露;财务部负责募集 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帐管 理;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 用的申请、分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