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 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促进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管理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 (三)其他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 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 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