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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 决策以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 司治理(E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