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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2025年8月修订)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数位董事候选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 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章 编制依据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 和《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章 释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 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等 于其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应选出董事的人数。 各候选人在得票数满足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前提下,根据得 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事。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