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盐化工: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补充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时代广场 B 座 14 层 电话:0472-7159669 传真:0472-7159669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 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 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 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核查并评价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三)本所律师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 赖于上市公司及各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补充 法律意见书之前,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