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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 如本规则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冲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为准。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