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He Nan Ri Bao·2025-08-05 23:48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59号 《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 月3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5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鼓励、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保 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运行、指导、扶持、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农民为成员主体,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入社自 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农民专业合 作社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制定并落实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