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 1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 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 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与重庆知微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杭州氿奇将持有的扬州瀚格科技有 限公司 70%股权转让给重庆知微科技有限公司。该次交易已于 2025 年完成交割。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链宠")增资 45 万元。本次增资前,杭州氿奇持有重庆 链宠 120 万元出资额,占比 60%;湖北京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链宠 80 万元出资额,占比 40%。本次增资中,杭州氿奇、湖北京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分 别向重庆链宠增资 45 万元和 55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氿奇持有重庆链宠 元注册资本,占比 45%。本次增资已于 2025 年 5 月完成。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 产的行为。 上述交易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