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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9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 1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 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 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 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 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 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 末经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 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