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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 东方证券关于狮头股份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8-06 14:1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 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 1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 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珀科技")97.4399%股份,并向重 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如 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的交易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交易的初始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王旭龙琦、邓浩瑜、李言衡、杭 州利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芯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深圳众微首润智能装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