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 易的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 构、备考审阅机构;聘请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 估机构;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 司提供申报咨询、材料制作支持及底稿电子化制作等服务。 除前述情况外,分众传媒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要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备考审阅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外,还聘请了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 大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