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科中心 A 座 16 楼 邮编: 310012 电话:(86-571) 2689-8188 传真:(86-571) 2689-8189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暂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所网站(www.s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