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品茗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 层 邮编:100026 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本所接受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孟令奇 律师和杜丽平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 件、资料及相关材料。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 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品茗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