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 董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主体资格。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 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五、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六、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 工凝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