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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 德恒【06G20240373】号 致: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受公司委托,指派张北晨律师、张畅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5〕7 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