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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 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339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339 号 致: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赵小岑、陆映舟(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并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