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司法的“东方经验”在多国多港熠熠生辉
Yang Guang Wang·2025-08-07 13:55
主审此案的大连海事法院法官闫婧茹介绍:"2022年10月15日,这艘轮船在目的港卸货过程中发生 船舱进水,导致货物受损。智利某农业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新 加坡某航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及其他费用损失9万多美元。" 2022年7月13日,新加坡某航运公司签发清洁提单,由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所有的轮船将240包七水硫 酸镁从中国辽宁鲅鱼圈港运往智利瓦尔帕莱索港,提单载明的收货人为智利某农业公司,提单背面争议 管辖条款为船旗国管辖或者承运人和货方协商一致的国家/地点管辖。 智利某农业公司选择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后,两被告均主动应诉,明确表示希望由中国法院解决纠 纷。 闫婧茹说:"本案三方当事人均是外国法人,法院向各方阐明中国的调解制度,建议优先选择调解 解决纠纷,获得各方同意。合议庭组织开展了多轮调解工作。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顾虑,快速 确定各方争点和关注利益;释明中国法下实际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和案例,引导当事人对诉 讼结果产生合理预期,缩小各方分歧;引导各方当事人合理评估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充分认识调解解 纷优势,促成各方达成和解。" 法院引导各方当事人自行签订和解协议,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