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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联集团: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 755-82816698 传真:86 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德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魏苏川律师、李晓娜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