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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宇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2025-08-07 16: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 "公司"、 "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 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关于本次重组相 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前述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知情人员; 关知情人员;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 查报告及声明与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