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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安排 为非上市企业提供简化处理选项
Jin Rong Shi Bao·2025-08-08 07:25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 指导,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通知》(以 下简称《通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从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报以及专项调研等了解的情况来看,首批执行新 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10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新旧准则转换总体平稳,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对其净资产和 净利润的影响符合预期,市场反应总体较好,认为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有利于如实反映保险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提升保险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保险公司强化经营管理,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因历史数据积累有限、人才配备不足和信息系统改造成本较高等原因,希望我 部出台一些简化措施以降低准则实施的难度和成本。还有个别保险公司 ...